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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17-07-05 阅读: 字体:【
  •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厅编制了《2018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江西省科技厅网址 http://www.jxstc.gov.cn

    二、申报基本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外高等院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2、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2018年省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报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申报项目,要求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必须达到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其他企业以企业研发辅助账为依据。

    3、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011日(含)以后出生],有正高职称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3[19551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研发类项目(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4、在研项目总数达到3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各单项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基地和人才计划不在限项之列。

    5、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6、已列省科技计划项目,超过1年以上未签合同的或者到期未验收的申报人,不能再次申报。

    7、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及时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725日以后,可登录《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推荐及送交纸质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1、基础研究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241800,报送纸质材料至学院科研处时间为827日。

    2、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241800,报送纸质材料至学院科研处时间为827日。

    3、基地和人才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241800,报送纸质材料至学院科研处时间为827日。

    请项目申报人于824日平台截止申报之前与科研处徐娟老师联系并进行项目备案,届时科研处会在平台进行项目审核,未提前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娟  章登科

      话:88352849  13970077344


    科研处(产学合作处)

    2017年7月5日

     附件:2018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