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学术生态和科研环境,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赣教研字[2023]16号)要求,现就学院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文件学习
各部门要对照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具体文件见附件1。
2.其它活动
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自主开展相关活动。
二、活动方式
本次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各部门要自行组织集中学习,并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个性化的活动,全体教师要及时开展自学,全面掌握文件内容,深刻理解其实质内涵。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组织学习,要把科研诚信建设纳入本部门主要工作中。
2.健全机制,加强教育。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建立科研规范教育制度,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术规范和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基础。按照教育部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的要求,广泛开展学术规范宣讲教育,确实将文件精神贯穿于实际工作中。
3.强化监督,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文件学习宣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在教师中加强科学精神教育,强调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的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格式内容自拟)及汇总表(word版)(见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章登科 联系电话:0791-88352849 报送邮箱:wywmkyc@163.com
科研处(产学合作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