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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20-10-14 阅读: 字体:【
  •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教规办字〔20205)文件精神,江西省教育科学“十”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强调围绕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在实事求是,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并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实行高校与中小学教师分系列管理。高校教师课题申报由高校科研处(社科处/高教所)负责统筹安排。

    五、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0项。

    六、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分重点、青年专项、一般课题三大类别,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七、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以上(含2个)课题;尚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课题。

    八、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课题申请书(含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产学合作处),并将电子稿(申报书、活页、汇总表打包命名)发送至wywmkyc@163.com。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4份。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江西省教育科学“十”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章登科,联系电话:88352849

    科研处(产学合作处)

    20201014日

    2021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系列)申请书和活页.docx

    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课题管理相关规定.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