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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报送2018年讲座计划的通知
  • 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18-03-13 阅读: 字体:【
  •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外院科字[2016]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学学术气氛,更加健康、有序、规范地开展好我的讲座活动,现将2018年讲座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受众范围

    讲座主要针对我校教师、学生,原则上应尽量扩大受众范围,提高讲座影响力。

    二、讲座内容及主讲人要求

    讲座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讲座内容要密切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充实,确保档次与品位。讲座主讲人应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是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行业专家。

    三、讲座的组织与管理

    1.为加强和规范学讲座的管理,讲座活动由科研处负责。思政类、意识形态类讲座由宣传统战处负责。各部门的讲座计划由科研处与宣传统战处负责审核协调与统筹安排。汇总全院各部门讲座申请审核后,报院领导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举行,重要讲座需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没有提前申报批准的讲座,不报批讲座经费,讲座经费自行负责。

    2.请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组织的讲座要责成专人负责,并对讲座的内容和主讲人职称要严格审查把关,保证讲座质量,合理安排讲座时间地点,及时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讲座有序进行。

    3. 各部门应认真填写《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座计划表》(附件1),并将此表的纸质版1份(盖章)及其电子版报送科研处。上半年讲座计划请于3月上旬报送,下半年讲座计划请于9月中旬报送。科研处与宣传统战处将对讲座计划表进行汇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通知二级学院及各部门。

    4.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讲座计划,因故未能完成的讲座活动,请及时说明原因及变更情况。

    5. 讲座开讲一周前,各部门填写《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座登记表》(附件2),单位盖章报送科研处,讲座结束后,各部门需及时向宣传部申请进行新闻报道,填写《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座反馈表》(附件3),单位盖章报送科研处。

    6. 报送主讲人的酬金报销,校外主讲人需要提供职称复印件。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公务员局印发的《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办法中对外请专家讲课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讲课费(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其他职称、企业经理人、高管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讲课时间为2学时,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批,经科研处、分管科研、财务院领导同意。校内教职员工讲课费用待遇参照校外人员标准一半执行。

    四、讲座数量要求

    为确保讲座质量,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严格控制讲座场次,各部门每学期原则上举办1-2场,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需要增加场次的,需经所在部门分管院领导及分管科研工作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五、报送时间

    本学期讲座计划表,请各单位于201831617:00前将纸质版1(盖章)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54377495@qq.com逾期不受理。科研处、宣传统战处将对讲座计划表进行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报院领导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林俊       联系电话:88352849

    办公室:信息大楼222

     

    附件1: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座计划表》

    附件2:《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座登记表》

    附件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座反馈表》

     

     

                                      宣传统战处     科研处(产学合作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