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材(非校内用)编写程序,提高教材编写的质量,确保教材编写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现将教材编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学院教师主编或参编且需要核算科研分的非校内使用的教材均按此通知执行,校内自编自用的教材请参照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要材料
编写前期:教师署名为主编的需要出具出版社开具的邀请函或同意出版等相关证明材料,副主编或参编的需要出具出版社或主编的邀请函或者相关共同编写的证明材料。同时填写教材编写审批表(见附件)(2023年已经出版的教材一并补交),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交科研处审核。
出版后:凡需要核算科研分的已出版的教材,需附上以下两个材料:
1.在中国权威的出版物数据服务平台查询的教材信息截图,具体网址为:https://pdc.capub.cn/login.html#/login,个人注册即可查询;示例如下:
2.出具出版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出版社公章,证明需要包含教材信息、个人所承担的角色以及所承担的工作及工作量。
三、特别说明
1. 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办理教材出版事项,我处也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全面核查,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 2023年1月1日后出版的教材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3.教师个人需要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联系方式
各位老师如有不清楚可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88352849
附件: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教材(非校内用)编写审批表.doc
科研处(产学合作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