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好2019-2020学年全院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发放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根据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全院教职员工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统计范畴
本次科研成果统计的范畴为:
1.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产生的用于核算科研分的科研成果,不予计分的成果无需统计;
2. 2018-2019学年缓交的科研成果(必须附经科研处审批的科研成果缓交表)。
二、成果统计方法
本次科研成果仍然采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统计,各位教师需自行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使用方法为:
1. 进入学院官网www.jxcfs.com,选择“数字校园入口”,用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登录校内网,选择“科研系统”;
2. 首次进入系统的人员点击“机构&人员”菜单修改个人基本信息,保存提交后待科研处审核后可进行正常操作;
3. 登录系统后,按系统界面菜单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并将成果材料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批文、结题证书、检索证明、成果缓交表等,论文必须提供网上截图(知网、万方、维普、龙源均可),著作登记只需要提供著作的出版时间、版次、全书目录、作者及编写章节信息,无需上传著作全文;
4. 合作的成果只需要主持人或第一作者进行登记,参与人员无需登记;
5. 带“*”选项为必填项,其它可以不填;
6. 所有信息填写保存好后必须点击“提交”;
7. 部门科研管理员需对本部门老师上传的科研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必须查看材料原件,并检查教师填写的成果信息是否正确,无任何问题后点击“通过”。审核时需要将当前角色切换为“院系审核”,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再逐一进行审核,通过后根据学院相关制度计分。
三、时间要求
1. 请全体教师于6月20日前将已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登记,各部门科研管理员完成对本部门人员成果的审核,科研处将对各部门审核通过的科研材料进行审核;
2. 如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录入的届时会安排时间统一补录,补录时间初步定于9月1日-10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 对于在核算时间范围内但未能及时提供原件的成果,请于9月10日前将《科研成果缓交表》(见附件1)交科研处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对于缓交的科研成果,除需要上传成果材料外,还需要上传科研处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缓交表》;
2. 对于缓交的科研成果,登记时成果时间统一写2019年7月之后,否则系统无法统计计分。
3.对于在研的研究年限为两年(含)以上的省级课题,如需要提前核算科研分,请填写在研项目科研分核算申请表(见附件2),经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计分,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科研处各留一份。
4.教学建设类成果须经教务处审核认定。
五、联系方式
各位教师在成果填报时有问题可及时联系部门科研管理人员或科研处管理人员,科研处联系人:章登科,联系方式:88352849 13576097215
附件1:科研成果缓交表.docx
附件2:在研项目科研分核算申请.docx 科 研 处
2020年6月2日